此先切VS户萌切
万顷宏波棹舟远,千声丝竹入梦来。

【千文】活动小丑(中)

好的好的。我知道了。等着。

= =。

BGM (真的很好听。不驴你)

 

 

我一动不动地站在三亚的这家宾馆房间门口,远远望去大概像个图谋不轨的神经病。

我知道门里有我想见的人。

那个人是我的爱人。他叫刘志宏。

我不知道他怎么敢顶着那张谁看谁知道的脸在国内乱跑。如果我是他至少我会飞出国。

但我又庆幸,他还在国内。

这让我在收到消息的几个小时内就站在了这里,跟我的小兔崽子仅一墙之隔。

半个月前我觉得我们之间出了些问题——那些问题深植于我们每个相处日子里的一点一滴,已经被放大到了不能忽视的地步。于是我提出分开一段时间。

然后这个该死的小兔崽子一句话没说脚底装了风火轮似的滚了。

他居然一句话都没说脚底装了风火轮似的滚了。

我说暂时不要联系,于是他就跟所有我们俩都认识的人断了全部联系。

不是我说。

他的脑子里塞的是羊驼吗?

天杀的刘志宏。

你完了。

 

那天刘志宏走后我下意识地伸手抽出一根烟点上,刚抽了两口就找了烟灰缸捻了。

烟味太重了。

我怕他突然回来闻见了要咳嗽。又怕他万一好多天不回来,屋子里他的气息都要被这根烟的味道盖过去。

我端着没吃完的抄手去厨房。他走的时候已经把自己的碗洗干净放进了碗橱。意料之中。我把碗里剩下的汤撇干净,几个抄手倒进了垃圾桶。红油黏附在碗边,在重力作用下艰难地缓缓往下流淌。我开了水龙头挤了一点洗洁精进去,直接用手刷了刷冲干净,放进碗橱里那一摞碗的顶端——他刚刚用过的碗上边。当时这一套碗是刘志宏看中的。他喜欢骨瓷轻巧,又想找合心意的花纹,挑了很久。我说碗这种东西只要能盛饭就行,我看中的是饭,结果当天晚上回去他用腌咸菜的盆给我装了一满满一盆饭逼我吃完。

其实我没想到自己第二天晚上就梦到了刘志宏。我觉得这是不科学的。先不说我有多久没有梦到过他了——我们才刚分开多久?!然而他的声音却真切地、久违地入梦了。

我梦见清晨的阳光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打在他的脸上,他背对着光撑着脑袋一遍一遍地叫我。

“千玺……千玺……千玺……”

刘志宏眼里有细细碎碎的光,仔细一瞧全是我的样子,他笑着晃我的一只胳膊,声音里带着还未清醒的哑,软软的像孩子在撒娇。

刘志宏一直醒得比我早,以前他醒了就想法子闹腾我。捏我的鼻子,光着脚在我的小腿上敲来敲去,又或者一下一下拍我额前翘起来的头发。我拿他没办法,只能伸出胳膊把他重新揽进怀里死死扣住不让他乱动。

后来我们俩越来越忙,刘志宏时常要忙着拍戏,偶尔两个人能同时在家睡个懒觉,我也基本忙于朝九晚五的事务,常常无论他怎么闹也醒不了。他也心疼,渐渐就不再叫我,只安静地下床为我准备早饭。

这声音消失已久,竟在这样一个夜晚突然出现。他真的回来了。他现在在我耳边叫我。我这样告诉自己,一下子挣醒过来。眼前一片都是黑的。几缕月光从窗缝透过,遗落在床上。好像我从来都是一个人。

这种突如其来的陌生的孤独感让我心口忽然慌得钝疼。

胸口的布料褶皱不堪,可能是刚刚做梦的时候自己压出来的。

我赤脚走到客厅饮水机去倒水,咕噜咕噜闷头灌下去,觉得清醒了很多。

这下好了。睡意全无。哈。

我打开客厅的灯,把玻璃杯搁在茶几上,忽然觉得有什么在我的视线里闪过。下意识地头一偏往玻璃橱窗看过去。

一个活动小丑。

那个花花绿绿丑得很有创意的小丑。

我记得。那会儿我还没退圈。我们俩之间的关系已经只差一层窗户纸还没捅,以家族师兄弟的身份应邀一起去台湾录一期综艺节目。

年轻人闲得慌总能找些乐趣。有一阵子我们很喜欢玩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的游戏。那天晚上也是。夜市灯火通明,各色人群在我们身边走过,耳边充斥着各种听不懂的语言。没有人在意我们是谁,也没有人带着微妙的目光举着手机询问为什么我们两个会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里。我在人群中装作哥俩好的样子揽住刘志宏的肩膀,一偏头就能从大大的口罩往上看他开心得眉眼弯弯的样子,想象口罩下边那张嘴是咧成怎样可爱的弧度,露出几颗牙齿,觉得心里像是在被某种柔软滚烫的东西缓慢地填满。

我在一个店里抓到了这个小丑。

我咳了两声,捏着嗓子假装小时候我们初次相遇时他递波板糖给我的语气,把小丑递过去。

“喂。这个,你要吗?”

刘志宏眨眨弯弯的眼睛,瞬间演帝上身。

“是要钱买的吗?”他语气淡漠地问,声音平稳缓慢——好笑我当初怎么可能是这个样子的。

“不。就是给你的。我叫易烊千玺。”我把小丑一直伸到他胸前。他穿的白衬衫质地很好,胸前口袋上有两条细细的横杠,不仔细看不会注意到。我觉得自己的身体忽然有些发僵。

夜市太吵了。还热。我想。

“谢谢。我叫刘志宏。”

他接过去的那一秒我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又忽然有些好奇,小时候他给少话的我递波板糖,是不是也是这样复杂又紧张的心情。

我打开橱窗,把那个表情夸张的小丑拿出来细细地看。

“太丑了。”我想。晃了晃它的一只胳膊。

“但是还是很可爱的。”

 

刘志宏不见了。

真的不见了。

认知到这一点的时候我差点气得疯掉。

童姐在电话里告诉我刘志宏在前不久的剧杀青之后就请了长假,说要好好休息。

“他好像说可能会跟你出去旅行,还特地让我没事不要打电话来烦他——有事也不行。”

我突然非常想穿越回去揪着那天的自己的领子给他两巴掌——为什么说不要联系?又很想把刘志宏按到床上骂他:我只是给你几天的冷静期,你他妈给老子搞人间蒸发?你怎么敢!你怎么敢?!

可是我忘了。他是敢的。

我一直都害怕的就在于,刘志宏是个薄凉的人。我们俩这么多年也发过很多次脾气。我常常是示好的那一个。我总觉得,如果他不愿意跟我过下去了,他是会干干脆脆彻彻底底毫不留情地走的。他给我温柔,却又能干净利落地说收就收。我一直执着于此。我想看他对我露出哪怕一点点有所留恋的样子,可是现在我失败了。从刘志宏神色淡然地接受了分开一段时间的建议时,从刘志宏问也不问一句就头也不回地拖着行李箱消失不见时,我就知道我失败了。

可是刘志宏能行。我不行。

老天。我真的不行。

我必须把他找回来。

否则这辈子我都别想再找回他了。我知道的。

刘志宏你赢了。

我一遍一遍地拨他的电话,找他上线的痕迹,联系所有可能知道他去了哪里的人,动用了我所有的关系。我做了最糟糕的设想——他出了国,或者躲到了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鬼地方去挖煤体验生活。直到小凯帮我查到他去了三亚。

于是现在我站在了宾馆门口。

门里边是我认识了二十几年同床共枕快十年却对我毫不讲情义的小兔崽子。我的刘志宏。

我知道我们之间有很多问题。

是的,我知道。

但是现在,我要把我的刘志宏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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